官方調查 未開盤樓盤“關系戶”涉172名公職人員
2017-03-25 來源:泰州裝飾招標網(wǎng)
因為一份意外流出的“關系戶名單”,連日來,浙江嘉興一座尚未開盤的樓盤,被推上風口浪尖。 重案組37號獲得的一份名為“香港興業(yè)·璟頤灣關系戶記錄總表”的文件顯示,全部229名預約購房者中,除部分項目方工作人員外,包含大量公務人員,一部分直接標注本人職務,另一部分,則注明“社會關系”,涉及嘉興市多個職能部門。
3月24日,嘉興市委宣傳部向重案組37號探員回應稱,已成立包括紀檢、建設及組織部門在內的聯(lián)合調查組。目前已查明,名單中共涉及172名公職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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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興業(yè)·璟頤灣效果圖。
“香港興業(yè)·璟頤灣關系戶記錄總表”(局部),部分預約人和打招呼的“關系人”為公務人員。 文件截圖
預約客戶“關系戶名單”流出
嘉興“關系戶名單”事件,源起一份意外流出的內部文件。
3月22日下午,重案組37號獲得一份文件名為“香港興業(yè)·璟頤灣關系戶記錄總表”,擴展名為“璟頤灣VIP客戶明細表”的表格。名單包含229名預約購房者的信息,除登記有預約日期、姓名、聯(lián)系電話、首選及次選房號、對接銷售員等常規(guī)信息外,預約者的”職業(yè)”及”關系”兩欄,則引起關注。
全部229名預約購房者中,除少數(shù)標注為“公司員工”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外,包含大量行政系統(tǒng)公職人員,部分直接標注職務,涉及嘉興市多個職能部門。而在“關系”一欄,備注格式多為“某某領導打招呼”,并注有打招呼者的職務。
重案組37號探員梳理發(fā)現(xiàn),這份“關系戶名單”,涉及嘉興市消防、國土資源、地稅、人防,嘉興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建設、人社、審計等數(shù)十個政府職能部門,以及多個國有金融機構。
公開資料顯示,香港興業(yè)·璟頤灣項目位于嘉興城區(qū)南部的姚家蕩公園附近,預計今年4月開盤,目前尚未公布最終開盤價格。不過,緊鄰上述項目,并與之由同一家開發(fā)商操盤的“香港興業(yè)御緹灣”樓盤,目前均價為12000元。
重案組37號還注意到,涉事樓盤由嘉興興裕置業(yè)有限公司開發(fā)。上述公司成立于2012年06月27日,注冊資本7.3億港幣,企業(yè)性質為“臺港澳法人獨資”,經營范圍為“經開2012-13號地塊、經開2015-24號地塊”的房地產開發(fā)經營。
嘉興興裕置業(yè)有限公司系卡迪蒙德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,而后者又是香港興業(yè)集團旗下企業(yè)。涉事香港興業(yè)· 璟頤灣項目所處地塊,為嘉興經開2015-24號地塊,由香港興業(yè)于2016年1月6日以6380元/平方米的價格購得。
“香港興業(yè)·璟頤灣關系戶記錄總表”底頁(局部),找“關系”打招呼的預約購房者共229人。 文件截圖
當?shù)爻闪⒙?lián)合調查組
3月22日下午,重案組37號撥打名單中19位預約者電話,對其姓名、職務、所選房號等進行核對,證實這份“關系戶名單”真實性。此外,多名預約者稱,自己在看房后,通過銷售人員留下預約,但并未獲得任何優(yōu)惠,也沒有獲得認購成功的“保票”。
事發(fā)后,多名預約者向重案組37號探員表示“放棄認購”。
樓盤開發(fā)商嘉興興裕置業(yè)有限公司的銷售人員確認,表格來自公司內部文件,其中的預約者均為購買意向客戶。在上述銷售人員看來,開盤前有人打招呼“很正?!薄V劣趯︻A約者的社會關系及打招呼者進行登記,則是為了“了解客戶來源”。
3月24日,嘉興市委宣傳部向重案組37號探員確認,截至23日17時,涉事樓盤共接受預約登記客戶2401人,涉及公職人員172人。預約登記過程中,房產公司未收取費用,未辦理訂房手續(xù)。
此外,嘉興市委宣傳部回應稱,經查,涉事樓盤總建筑面積14.31萬平方米(含地下),總套數(shù)702套,目前屬在建項目,尚未辦理預售價格備案、未申請預售許可證、未形成對外銷售方案。
嘉興市委宣傳部一名工作人員告訴重案組37號探員,目前當?shù)匾殉闪o檢、建設及組織部門在內的聯(lián)合調查組。此外,嘉興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相關部門將督促該樓盤所屬香港上市企業(yè),嚴格按照有關規(guī)定,公開公正銷售所有房源。
嘉興“香港興業(yè)·璟頤灣”位置。
探員追問
“關系戶名單”涉事房企是否違規(guī)?
“潛規(guī)則”曝光,專家稱涉不正當競爭
多名嘉興當?shù)厥忻窀嬖V重案組37號,目前,嘉興地區(qū)樓市持續(xù)走熱,新開發(fā)項目基本“一房難求”,搖號、排隊乃至預約購房,已是常態(tài)。而從嘉興市委宣傳部公布的數(shù)據(jù)看,尚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香港興業(yè)· 璟頤灣項目,預約者數(shù)量已超過房源總數(shù)的3倍。
嘉興興裕置業(yè)銷售部一名王姓工作人員曾向重案組37號探員表示,由于房源緊張,即便有“關系”也需參加搖號,并不能保證最終成功認購。盡管如此,公職人員“打招呼”購房,仍然招致大量爭議。
重案組37號探員注意到,在”關系戶”所涉及的政府部門,大多為嘉興市及經開區(qū)國土、消防、人防、建設、規(guī)劃等與房地產開發(fā)有業(yè)務關聯(lián)的職能部門。其中,不乏部分單位的負責人。
一名從事房地產開發(fā)的業(yè)內人士告訴重案組37號探員,樓盤的開發(fā)過程,就是與本地職能部門不斷磨合的過程,涉及多個主管機構。由于投資成本高,回收周期長,為確保每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能夠“環(huán)環(huán)相扣”,不至于影響銷售及資金回籠進程,部分開發(fā)商為拉攏關系,常?!案黠@神通”。嘉興“關系戶名單”事件,不異于無意中將“潛規(guī)則”擺上臺面。
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、法學教授喬新生看來,正式開盤前,涉事房企將“關系戶”匯總制表,有利益輸送之嫌。他強調,盡管開發(fā)商否認與“關系戶”存在金錢往來,但其對掌握有行政權力的公職人員“特殊對待”,背后有其經濟效益及回報的考慮,本身已對出于同一市場的其他房企構成不正當競爭。
公職人員“打招呼”是否要擔責?
或涉索賄及利用影響力受賄,應受黨政紀處分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第三條規(guī)定,各級政府應當“采取措施,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,為公平競爭創(chuàng)造良好的環(huán)境和條件?!痹趩绦律磥恚瓣P系戶名單”事件中,嘉興各級機關公職人員不僅未盡到促進公平的職責,反而成為“潛規(guī)則”的參與者,應當承擔相應責任。
喬新生告訴重案組37號,嘉興涉事172名公職人員,利用法律賦予的職務及權力,牟取優(yōu)先購房的個人私利,是一種變相的“索賄”,應當由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介入調查。此外,部分預約者通過大小官員“托關系”,向房企提出優(yōu)先購買的要求,則涉嫌“利用影響力受賄”。
刑法規(guī)定,“利用影響力受賄罪”是指: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,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。
“這一罪名的認定,與是否有金錢實物往來沒有直接關系?!痹趩绦律J為,嘉興事件中,一些預約者試圖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地位,獲得購房的“特殊條件”,其行為過程顯然構成“利用影響力索賄”,而如果有公職人員主動提出“特殊要求”,則涉嫌索賄罪。
不過,喬新生也表示,涉事公職人員情節(jié)較輕,法律層面未達處罰條件,但應接受黨紀政紀處分和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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